
为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政法委案件督办制度,近期,我院通过召开专题汇报会的方式对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推进情况、重大敏感案件等重大事项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进行了专题汇报。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党的使命和任务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自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通过中心组学习、全院大会学习等方式积极组织干警学习了《条例》内容,检察长蒋培源同志要求:全体干部要坚决服从党中央号令,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照《条例》切实强化执行,同时加强对《条例》执行的督促检查工作,把《条例》层层落实到底到边,进一步督促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