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卫生城市的深入开展,基础性建设和城市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城乡环境卫生得以明显改善。然而,偏偏有人为图自己方便,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乱倒乱堆,比如在小区边、池塘边、河边或者城郊结合部的一些“隐暗”角落,一夜之间,平添了几大堆垃圾,所有人都知道这些行为既违背规定又有失文明,可为何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屡禁不止?调查中发现,除了少数市民个人素质有待提高外,与一些垃圾清运企业、个人的“图省事”有很大关系。生活垃圾乱倾倒,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格格不入,不仅占用很多的土地,而且会产生一些有毒有害的物质,发出阵阵臭味,污染空气和水源。同时,容易孳生蚊、蝇、蟑螂等,对人们的健康危害极大。



5月23日下午3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电话,有人在香格里拉市垃圾场旁茨浪沟附近乱倒垃圾,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检查,经检查当事人为某公司员工,在茨浪沟乱倒生活垃圾,主要是锅碗瓢盆、床垫、被子等。我局执法人员立即给当事人开具了调查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于次日到我局接受调查。



此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并责令乱倒的垃圾清理干净。
没有严格的管理,养不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对于居民、企业乱倒生活、垃圾行为,我局一直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抓源头、重防范、严打击、促规范,通过死看硬守、严格执法。
文明城市,拒绝乱倒垃圾!面对依然不断“闪现”的乱倾倒垃圾行为,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堵源头、快反应、严打击的工作力度。对其他违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我局也将从严查处。与此同时,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机制,做到一有发现,即时出动,快速查处。
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城市里每个人的积极配合,广泛参与,我局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大查处乱倒垃圾的工作力度,凡查实乱倾倒者一律依法“顶格”处理。广大市民则要端正自己的行为,自觉把垃圾倾倒在规定场所。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共同承担起维护美丽家园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