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日17时40分许,白格堰塞湖原址再次发生山体垮塌,方量巨大再次形成堰塞湖。国家防总于12日4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云南省减灾委于12日11时启动Ⅲ级救灾应急响应,随即迪庆州减灾委于12日13时8分启动《迪庆州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Ⅱ响应,为确保香格里拉市金沙江白格堰塞湖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可能溃坝引发重大险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提高堰塞湖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合理部署,快速反应,全力以赴做好堰塞湖应急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零报告和灾情台账管理制度,确保灾情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加强与市防汛办等部门的会商沟通和协调联动,密切关注灾区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防范和救灾工作措施。同时多次与各乡镇进行电话联系,了解受灾乡镇灾情以及防灾减灾工作应急准备情况。认真检查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做好紧急调度救灾物资准备工作,加大棉衣、棉被等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灾害应急期间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全面救助。力保金沙江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迅速反应,组织安排好物资后深入到各受灾乡镇,查看受灾情况并参与灾区灾后重建及生产自救当中,鼓励受灾群众积极、科学的开展自救,努力恢复生产。
在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和请求,截止到18日统一调拨各乡镇物资如下:大米170吨、大衣2500件、棉被3850床、帐篷483顶 床单600床、折叠床1628张、编织袋10000条。(其中18号新发物资上江乡棉被1000床、帐篷60顶、折叠床200张、大衣200件、大米20吨、衣服620套。五境乡大米20吨。)

物资调运
目前物资已基本能够保障受灾群众需求,需要过渡期安置的帐篷、折叠床等也基本搭建完成,可以投入使用。为保证灾区正常生活,本地区已支出160万元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由市财政局具体分配。我局共发放受灾群众生活安置资金1047900元。
深入灾区参与灾后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