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根据环办环评函﹝2018﹞18号、云环通﹝2018﹞32 号、迪环发﹝2018﹞30号文件要求,香格里拉市环境保护局技术部署、合理分工,分为城区和乡镇排查小组在全市进行拉网式排查。
自2018年10月29日开展排查工作以来,监理所所长带领队员共5人对香格里拉市城区开展了排查。监察执法大队队长带领队员共5人对尼西乡、小中甸镇、五境乡、上江乡、金江镇、虎跳峡镇六个乡镇进行了排查。
主要排查了水电站、水泥厂、加油站、砂石厂、修理厂、大型养殖厂、酒店、娱乐场所等环保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并对生产现场进行了严格仔细的检查。
截至目前共排查汽修厂66家,山庄2家,农贸市场2家,砂石厂4家,洗车场43家。完成监察笔录290份,询问笔录167份,并要求企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备工作。
此次排查行动让更多企业了解了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让各行业更加规范其生产运行,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