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督促主管部门清理建成后闲置的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通知》(云纪办督〔2018〕12号)和《中共迪庆州纪委办公室关于要求上报全州建成后闲置的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通知》及《迪庆州财政局关于要求上报迪庆州行政事业单位建成后闲置的房屋建筑物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为保全全市固定资产,避免其流失,我办对全市120家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房屋建筑物进行了自查。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房屋建筑物基本情况如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房屋建筑物共有14家,分别为五境乡人民政府、小中甸镇人民政府、三坝乡人民政府、上江乡人民政府、洛吉乡人民政府、建塘镇人民政府;洛吉乡小学、三坝乡东坝小学、格咱小学、金江镇小学;市级单位为市政府办、市森林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房屋建筑物土地面积为165194.9㎡,建筑面积为33242.19㎡,账面价值为13573741.00元,实用面积为38763.5㎡。
通过此次调差工作,我办提出总结。一是要提高管理者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二是内部控制制度要健全,三是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四是要科学的管理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