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至11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俊明、杨建华率队,香格里拉市政府副市长孙习武、市水务局、市级河长办相关领导陪同州人大深入香格里拉市督察河长制工作。
督察组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迪庆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对州内主要河流进行督察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实地察看了硕多河(小中甸段、虎跳峡段)、岗曲河(尼西段、格咱段)、尼汝河(格咱段)以及木高华新水泥厂等工矿企业,详细了解了所到乡镇河长制落实、截污工程建设、生态流量管控、河流水质监测等情况,并就地听取情况汇报,与当地党政干部一起找原因、想对策。
督察组指出,大力落实河长制,必须充分认识并深刻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对推进迪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意义,坚决贯彻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全面落实河长制的政治自觉;必须压实河长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千方百计筹措推进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和加强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必须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发动群众,使绿色发展理念家喻户晓、路人皆知,使广大群众自觉成为河长制工作的参与者、监督者、受益者。
州人大常委会督察组建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河长制六项工作任务,对标“七无”目标,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细化各级河长职责,并通过完善河长制职责任务落实机制、探索建立河长述职考核机制等措施,确保工作压力分级传导、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同时,要不断深化宣传工作,将河长制工作与当地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工作相结合,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解疑释惑,广泛宣传引导,让全社会了解“河长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