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好2018年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厅党组第17次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精准脱贫,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决定在全市各乡镇开展扶贫资金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此次自查自纠的时间从2018年5月24日开始,到2018年9月20日结束。
自查自纠内容主要涉及2017年至2018年6月30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情况,必要时可以追朔延伸到以前年度。同时对各乡镇的自查方式、自查重点等都做了具体的要求。
通过此次全面的自查自纠,以达到确保扶贫资金按规定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发现和整改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文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措施意见和建议,促进扶贫资金规范化管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