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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8-06-29 10:11
来源: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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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质量。经州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降低我州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一、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将一般工商业销售目录电价降低1.26分。降低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为:不满1千伏的0.6318元/千瓦时,1-10千伏的0.6218元/千瓦时,35-110千伏的0.6218元/千瓦时。

二、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001元/千瓦时,降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00125元/千瓦时。具体征收标准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003元/千瓦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0037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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