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市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具有点多面广、隐蔽性强的特点,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矿业管理秩序,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源流失,按照市政府责任分工,我局开展资源税征收通知工作,确保全市矿山、砂石企业收悉管理要求,并要求各矿山企业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具矿产品运输证明,依法纳税,并书面委托市森林公安局设立查验点,检查登记矿产品运输车辆出境证明,对私挖乱采和偷盗开采砂石资源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