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4月23日,由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我市首例校车危险驾驶案在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开庭,当天旁听案件的有一群特殊的人员,他们是我院全体公诉干警及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民警,并邀请了我院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进行观摩评议。
校车超载问题在我国层出不穷,面对罔顾孩子生命安全的校车超载问题,应当全面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证刑罚的惩戒、威慑效果,才能有效遏制此类问题的发生,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无忧的成长环境,避免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公诉人借庭审机会开展警示教育及法制宣传,提醒被告人以及相关部门、社会大众要以本案为鉴,收起自己对危险的任性和对他人及自己生命的不负责,尤其是对幼儿生命的罔顾。公共安全、校车安全承载的不仅仅是每个孩子背后的家庭的幸福,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安定,关系着祖国的未来。通过法庭审理,两名被告人真诚悔罪。
庭审后,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也提出对校车安全应高度重视,特别是危险驾驶校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从严打击,同时对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关注幼儿安全、校车安全的举措表示认可和赞许,并希望我院今后在关注校车安全方面有更多有效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