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高原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好香格里拉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重点湖泊、河流放生的通告〉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精神,香格里拉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积极与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根据政府办的要求进行了分工,各负其责。
2018年4月9至4月15日,香格里拉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协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本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水源地、重点湖泊和河流(碧塔海、纳帕海、属都湖、拉姆央措湖、桑那水库、康思水库、毕桑谷水库、奶子河、龙潭河、纳赤河、桑那河、达浪河)完成发放小〈通告〉350份,张贴大〈通告〉40份,禁放告示牌由林业局和水务局等部门制作安装。并为进一步树牢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香格里拉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6]33号)等法律法规在本市区域内进行宣传。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全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通告》的规定,并正确教育、引导亲属和身边人员。



此行动坚决杜绝了有病、有毒等物种的放生,避免了灾害的发生。(香格里拉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农经站 邓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