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明节到来,气温逐步回升,大风天气增多,野外农事、祭祀和踏青用火频繁,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做好清明节前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无烟清明、文明祭祀”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当前我市森林防火形势,对11个乡镇党委、政府、林场(站)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积极与林场(站)协调,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林场(站)要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积极组织职工及森林管护员到各村委会(社区)、各管护点及涉林单位、人员密集地显眼的地方张贴《迪庆藏族自治州关于在全州范围内严禁野外用火的通告》、《云南省人民政府2018年森林防火命令》,订挂“上坟不烧纸,献花表哀思”等森林防火标牌。三是清明节期间森林防护员及生态护林员必须全员上岗,加强巡山巡护力度,做到有情况及时上报,确保防火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