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明码标价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州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州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会同我局价格执法人员从3月5日至3月16日为期10天开展我市古城范围的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重点规范古城内餐饮企业、零售商店、药店、购物店、停车场的明码标价行为情况进行不留死角拉网式检查。本次检查采取上门发放价格政策、现场进行提醒规范等形式进行。
此次专项检查,累计出动58人次,检查商户328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0余份,对存在有不明码标价的,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乱标价、标价不齐全等价格违法行为的150家经营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限内要求立即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纠而不改的商家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严惩。市民如遇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