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3月5日至3月7日,金江司法所联合金江镇维稳办、金江派出所对全镇七个村委会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金江辖区七个村村三委、千促工作队员、人民调解员共计270人次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一是金江司法所所长杨晓超同志结合《人民调解法》,重点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程序、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台账进行了培训。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各村人民调解员传授相关类型矛盾纠纷的调解方法;二是人民调解员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调解问题进行了提问,相互交流,并不时讨论,取得了预期效果;三是金江镇维稳办书记和太松同志强调,在调解工作中要注意调解方式,在不超越法律底线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处矛盾纠纷协调工作应逐级上报,先由村委会协调处理,处理未果矛盾再上报维稳办,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通过此次培训,有效提升了辖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工作水平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助于加强各村调解员在工作上的交流与沟通,加深了各村与司法所的联系与信任,促进了乡和村之间的联动协作,保证了工作更有效、快捷地完成,为今后更好地贯彻落实“大综治、严排查、促化解”机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