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至8日,由州绿化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绿化委组成的督察组对我市2017年度春季义务植树成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对苗木成活情况进行了通报。
根据市绿化委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的义务植树责任书,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负责对种植的苗木进行养护(包括种植、施肥、浇水、抹芽、病虫害防治等)和管理。督察组要求:在三年内,各责任单位要对种植后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补种,费用由各责任单位自行承担,第三年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义务植树存活率是否达标,直接列入责任单位年底绩效考核范围。补植苗木可向小中甸苗圃站联系,联系人:潘元生 联系电话:13988757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