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防治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各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到各乡镇开展第三季度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现场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督导组再次强调:
(一)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对发现HIV初筛阳性育龄妇女、梅毒初筛阳性孕妇及时转介到定点机构进行管理、规范治疗;


(二)针对2016年1月1日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随访情况的台账不规范问题,进行了重新建立,按年度登记,并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辖区内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随访工作,尽早了解母婴阻断情况,预防二代传染,提高生活质量;
(三)各乡镇物资管理规范,无过期物资存在,无挪用物资现象,检验室有三病物资储存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