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复评工作的通知》(迪人社发【2017】146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市基金安全,州级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复评工作组人员对我市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复评。
复评内容包括查看我市自评情况,包括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基础数据、自评得分、自评发现问题以及对基金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两个方面进行复评。

复评采取查阅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的方式进行,通过复评,我市基金安全复评合格,复评结果为B级,在复评中,评工作组相关人员提出了我市基金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求我市在原有基础上及时完善内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