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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民政局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9-21 16:47
来源:香格里拉市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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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8日上午,香格里拉市民政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及时全文学习县委办、政府办印发的《香格里拉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吴学光局长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一是要求各股室认真抓好《细则》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工作,领会精神实质,转变接待观念,把握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要按照《细则》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格遵守接待程序,严格把控接待审批。

二是禁止用公款安排单位之间非公务接待及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外出走访。

三是严格公务外出接待。公务外出确需对方单位接待的,要自觉遵守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向对方发送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与业务无关、违反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差人员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不得增加对方负担。到街道一律不得在基层就餐;到乡镇、园区确需就餐的,一律用工作餐,禁止饮酒。

四是严格接待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接待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前来检查指导工作、调研或学习交流的,应要求对方发来公函,明确公务内容、行程和人员。

五是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各项规定,避免不合理接待和超标准接待,对于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有关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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