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及《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迪财农【2017】39号)文、《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香财农【2017】35号)文件的通知,东旺林场(站)为了加强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落实、注重宣传、提高认识、集体决策做到补偿资金公正公开、安全简便、及时高校、加强监管、专款专用。并到五个村委会进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