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2016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水资源利用项目建设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提要
项目名称:香格里拉市2016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资源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主管单位: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项目组织单位: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技术支撑单位:香格里拉市林业局,香格里拉市畜牧,香格里拉市水务局
项目性质:新建
2、治理流域及治理目标
以《香格里拉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重点县实施方案(2012-2016年)》为指导,根据香格里拉市2012-2016年石漠化治理已完成情况,目前香格里拉市石漠化综合治理未完成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兴文、哈巴、硕多岗小流域,确定这三个流域为2016年香格里拉市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的范围。
本项目治理岩溶面积为40.34平方公里,石漠化面积为19平方公里。项目实施区域为石漠化较严重的地区,生态系统十分脆弱;人民群众对生态建设的愿望比较迫切,对石漠化综合治理有较高积极性。通过项目的实施能防止水土流失现象进一步恶化,能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改变农民长期贫困的现象,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以兴文、哈巴、硕多岗小流域为治理单元,通过工程内容的实施,最终实现以下目标:
(1)石漠化治理目标: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措施完成岩溶土地治理面积40.34平方公里,石漠化治理面积约19平方公里。
(2)生态环境改善目标:新增林草植被面积5110公顷,提高项目区森林覆盖率提高0.04(以项目区国土面积计)个百分点。扭转岩溶地区石质山地水土流失不断加剧、石漠化土地面积不断扩大的势头,使项目区逐步建设成一个功能稳定、结构合理的森林生态经济系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农村经济发展目标:通过建设沟渠水利基础设施,使项目区有效改善农田的灌溉问题,提高单产,减少贫困人口;通过草地建设,改善石漠化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动经济发展。
3、建设内容和规模
香格里拉市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的主要内容有:
(1)人工造林133.33hm2(2000亩),其中:三坝乡哈巴村委会982.1亩(花椒501.7亩,油橄榄480.4亩);金江镇1017.9亩(车轴村委会479.3亩,油橄榄479.3亩;兴文村委会538.6亩,其中核桃102.1亩,油橄榄436.5亩)。
(2)新增封山育林4977hm2(74655亩),其中:三坝乡哈巴村委会20111.8亩;金江镇54543.2亩(车轴村委会8050.5亩,兴文村委会24400.4亩,新建村委会7354.3亩,仕达村委会14738亩)。
(3)草地建设6666700m2(10000亩),位于硕多岗河小流域小中甸镇的团结、和平村委会。
(4)沟道整治工程7200m,全位于兴文小流域金江镇兴文村委会。
4、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1年,2016年9月—2017年9月
5、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320万元,其中:
(1)工程建设费1209.4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91.62%;
(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72.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5.47%;
(3)预备费38.45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91%。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费用共132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20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120万元。
二、工程建设与完成情况
1.治理任务下达情况
根据香发改发[2016]356号关于启动并做好香格里拉市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通知。香格里拉县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资源利用项目下达治理任务:水资源利用项目下达金江镇兴文小流域建设灌溉沟渠7.2km。项目总投资300.5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
2.措施完成情况
根据香发改发[2016]356号关于启动并做好香格里拉市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通知。项目于2017年2月20日动工,合同签定工期为3个月,即2017年2月20日—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4月20日共完成工程量:金江镇兴文村灌溉沟渠2.2km。共完成投资918194.44元。
3.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3.1资金管理
根据云水保(1999)4号文件《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执行,建立水保专户,实行专人管理,项目法人审批,做到专款专用,以防乱用、挪用、层层提留,资金使用情况每月上报一次。
3.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3.2.1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香发改发[2016]356号关于启动并做好香格里拉市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通知。云南省香格里拉市2016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6年度下达中央投资1200万元,其中水资源利用项目下达中央投资300.50万元。
3.2.2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于2017年2月20日动工建设,目前已完成2.2km,拨付资金844840.00元。

(竣工的灌溉沟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