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群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若有异常,敬请谅解!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部门动态
新闻中心
【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春节前”旅游市场联合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25 17:03
来源: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2797
字体:【
分享:

在2017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树立香格里拉旅游的良好形象,我大队积极响应号召,同相关单位一起开展了旅游市场联合整治工作。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在此次旅游市场联合整治活动中,我大队由大队长李鑫带队,出动3名执法人员1台执法车开展了相关整治工作。

(一)检查旅游购物场所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前往G214线沿线、香格里拉市仁安路沿线以及旅游景区等的旅游购物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原生药材“打粉”等违规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共收缴了打粉机4台,并责令相关旅游购物场所停止其违规经营行为。

(二)对两家旅行社进行抽查。执法人员对两家旅行社进行检查后发现,千里之行旅行社存在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地址未变更以及相关表单填写不不完整的问题。

(三)检查藏民家访等营业性演出场所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7家藏民家访、营业性演出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未亮证经营、未张贴演出节目单、演出节目及主持人演员未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等,执法人员责令相关营业性演出场所改正违规行为,并依法到相关部门进行演出节目和主持人演员的备案。

(四)检查旅游景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前往松赞林景区、普达措景区、石卡雪山景区进行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旅游购物场所原生药材“打粉”等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然部分存在。

(二)个别旅行社存在选择未经旅游主管部门进行等级评定(认定)的旅游经营者为服务提供方。

(三)部分藏民家访、土司宴等涉旅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不够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为了遏制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效解决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建立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我大队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旅游法律法规规定对此次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并将按照《云南省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重点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治。

(一)禁止价格欺诈行为。

1、对达不到旅游购物场所基本标准和必备条件,游客多次投诉,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旅游购物场所,一律取消接待旅游团队资格。

2、各旅游购物场所严禁安排“托”和 “打粉”等行为,一经发现旅游主管部门一次性取缔星级购物等级资格并收回星级购物等级牌。同时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营业资格给予一次性取缔。

(二)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三)凡未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评定(认定)等级的购物店一律不得接待旅游团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