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22条条例,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在辖区内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措并举,狠抓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行业教育,树立优先理念。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召开涉旅行业约谈会,督促旅游业经营者树立“消费者优先”的理念,加强自律,诚信经营。
二是规范商品商标标签标识、价格明码标价。执法人员走访调查购物中心的销售商品情况,围绕调查中发现许多经营者的部分商品无标价、商标标识不明确、商品无标签标识等问题,就此进行探讨交流,提出解决对策。要求所有商品明码标价,“亮牌”经营,对无标签标识商品勒令其经营者当场下架销毁及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对旅游宣传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在旅游产品宣传资料中误导消费者的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虚假广告及户外非法张贴夸大产品宣传的广告行为。
四是加强地方特色产品监管。严格执行双告知,最大限度地促使经营主体证照齐全。明确标示特色产品产地,加强引导,做好正面宣传。
五是抓好消费者投诉网络的建设。在各旅游产品经营场所设置消费提示、警示牌、“12315”申诉举报电话,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方便消费者在消费中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诉。
六是梳理以上“问题清单”,整顿行业秩序。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各站所联动、错时检查,重点对214国道沿线、风景区等旅游购物场所的监管。
目前市场监管局正严格对照执行省政府22条措施,在严厉整治的基础上,巩固成果,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陶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