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羸、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月26日,省总工会法规部陈部长一行莅临我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行延伸考核,州总工会杨副主席、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院长、州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蒋科长、市总工会负责人、市人社局杨副局长及相关业务负责人陪同。
考核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到工地听取一线职工意见、深入建塘镇检查了解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情况的方式进行。通过考核,陈部长对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在下一步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求党委政府要起到引领作用;二是,三方协调机制要更进一步规范完善;三是,在调解职能中,要尽量发挥行业调解作用,完备行业调解相关制度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