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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2017年长江禁渔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2-23 10:08
来源:香格里拉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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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香格里拉市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管理,保护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实现香格里拉市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逐步将禁渔工作推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牢固树立长期禁渔的思想,积极创新禁渔机制和举措,圆满完成2017年的长江禁渔期工作。香格里拉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制定了《2017年长江禁渔期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 长江禁渔期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禁渔范围

香格里拉市实施禁渔的范围为虎跳峡镇、金江镇、上江乡、五境乡、洛吉乡、三坝乡境内。

(二)禁渔时间

2017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渔对象

在规定的禁渔范围和时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二、 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2月20日—2月28日

各乡﹙镇﹚对实施禁渔期制度的宣传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深入宣传,让全社会认识到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的重大意义和目的。

(二)禁渔实施阶段:2017年3月1日—6月30日

各乡﹙镇﹚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禁渔期内全面清除江中有害渔具,严厉打击违法捕捞,取缔经营、销售江鱼和制造、销售禁用渔具行为,做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

(三)总结阶段:2017年7月

涉及乡(镇)要对长江禁渔期内的禁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研究部署禁渔期结束后长江禁渔效果的巩固和长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

三、 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长江禁渔期制度是经国务院批准,并在《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中得到肯定的一项重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制度。香格里拉市涉及乡﹙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禁渔工作领导小组。把禁渔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任务来抓,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二)继续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通过各种媒介和途径,努力扩大禁渔宣传范围,要在人流集中的渡口及较明显的江段设立永久性宣传碑和宣传牌,并深入村镇、码头、市场、饭店,采取走村串户、交心谈心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长江禁渔期制度的重要意义,要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争取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落实禁渔目标责任制。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禁渔具体工作方案,对禁渔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动员、执法检查等事项做出细致安排。以保证全年禁渔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结合乡﹙镇﹚实际把禁渔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实行禁渔期制度,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事业。各乡﹙镇﹚、村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制定好详细的处罚决定。配合好渔政执法部门,开展好长江禁渔工作。

(五)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实施长江禁渔是国家为恢复长江生物资源而采取的一项长期举措,各乡(镇)要坚持克服多年实施长江禁渔的消极懈怠思想和情绪,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各乡﹙镇﹚要在各自辖的江段上,禁渔期每月举行1—2次的巡回检查宣传活动,切实做到“三无”,即江中无捕捞渔船,岸边无渔具网具,市场无江鱼销售。

(六)建立举报制度。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举报督查工作,建立举报制度,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上报渔业执法部门:香格里拉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887-8226377 0887-8229535

(七)搞好信息交流总结。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好渔政部门,及时反馈各乡(镇)开展禁渔工作的信息并于2017年7月5日前做好工作总结报香格里拉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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