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乡镇切实有效贯彻落实省、州、市各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1月3日至9日,由市政府牵头,组织了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林业局、市安监局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查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森林防火部署和措施情况;各乡镇对州政府下发的《迪庆藏族自治州关于在全州范围内严禁野外用火的通告》的贯彻执行情况;各乡镇村干部野外用火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乡镇林场(站)、保护所,森林管护员上岗、巡山巡护和野外用火管控履职尽责情况;各乡镇应急值守(包括节假日值守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组特别对野外火源管控,管住控死野外火源、巡护检查落实情况、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情况、防火问责机制建立情况和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重要时段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对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不得松懈,时刻紧绷防火这根弦;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要求认真掌握各自辖区内的防火工作动态,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科学扑救林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