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各购物店:
近期,我委在执法检查、购物店复核,游客投诉中,发现旅行社、购物店打着参观景点、民俗村的幌子,与规则打擦边球,引诱游客进购物店消费。在此通知旅行社、购物店:
一、购物店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置醒目的中文、英文对照店名,店名与旅游标准等级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名称一致;
二、旅行社对产品线路宣传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使用景区、购物店名称,不得以参观民族村落等为幌子,带游客进购物店;
三、对无证导游和导游强迫购物、改线等行为常抓不放。
对违反以上通知的旅行社、购物店、导游,将纳入年度复核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