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目标督查管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推进目标督查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目标督查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认识目标督查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增强做好目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目标督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品华具体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事务。
二是分析研判,制定方案。认真研究制定了《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2016年目标督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2016年目标督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对目标任务进行了详细分解,并将责任明确到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具体到个人,为完成目标考核指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分解目标,抓好落实。通过签订责任书这种层层分解全年工作目标的形式,进一步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要求各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把落实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自觉、认真负责、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任、人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目标督查管理工作的推进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督查,推进目标。院目督办定期、不定期对院内各庭室目标督查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关键指标进度完成情况开展督查,随时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坚持每季度通报一次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确保目督管理工作任务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