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香格里拉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的公示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香格里拉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采购项目名称:香格里拉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警用装备一批。
预算金额:¥521,000.00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一线民警整体战斗力,根据“十三五”装备建设要求,不断推动各部门民警在执法活动中充分发挥效能,同时有力的震慑各类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鉴于装备的特殊性和保密性,拟申请采用北京金敦道商贸有限公司的警用装备,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确定供应商。
根据上述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北京金敦道商贸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11号-1A2
四、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是香格里拉公安局的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保密性,而且时间紧迫,项目符合云财采[2014]2号第二条第十一款规定的情形,经专家组论证一致通过,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 专家姓名 | 专家单位 | 文化程度 | 职称 |
1 | 吴建平 | 云南大学 | 研究生 | 高级工程师 |
2 | 周寿章 | 昆明市公安局 | 本科 | 高级工程师 |
3 | 屠本伟 | 云南省委办公厅信息中心 | 本科 | 高级工程师 |
4 | 刘敏昆 | 云南师范大学 | 研究生 | 教授 |
5 | 王建民 | 云南省计算机中心 | 研究生 | 高级工程师 |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香格里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手机:13668739855 电话:0871-66179272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单位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州委旁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887-8230047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单位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58号
联系电话:0887-8881313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