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香格里拉至丽江公路建设项目涉及香格里拉市多划基本农田额度使用方案》(以下简称“使用方案”)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云南省香格里拉至丽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948 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实施的云南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依法向社会予以公示。现将《使用方案》涉及多划基本农田额度情况公示如下:
一、该项目占用香格里拉市基本农田面积15.97公顷,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允许本项目使用香格里拉市的多划基本农田额度,且项目使用香格里拉市基本农田额度后香格里拉市多划基本农田额度仍有剩余,坝区基本农田保护率仍大于80%。
二、根据香格里拉市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迪庆州下达给香格里拉市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16200.00公顷,我市实际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为17080.89公顷,多划基本农田面积880.89公顷;坝区耕地划入基本农田面积为2451.53公顷,坝区基本农田保护率为97.34%。规划实施以来,有4个已报省政府批准的多划基本农田额度使用方案,4个项目合计占用基本农田25.85公顷,因此多划的基本农田尚剩余855.04公顷。本项目使用香格里拉市多划基本农田额度15.97公顷,全部分布于坝区之外,使用后,香格里拉市多划基本农田额度剩余839.07公顷,坝区基本农田保护率为97.34%,满足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后香格里拉市的坝区基本农田保护率大于80%的原则。
三、《使用方案》经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听证后,逐级上报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且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批准文件号为(云国土资规〔2016〕167 号),《使用方案》编制及上报程序符合要求,基本农田额度使用后满足方案编制要求。
特此公告
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