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5日,洛吉司法所收到对窝落小组村民陈某某递交的申请书。请求对兄弟在工地打工意外死亡的赔偿纠纷进行调处。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申请,高度重视。迅速联系派出所所长组成协调小组,对该事件进行调解。
工作人员了解到:陈某兄弟于2016年9月3日在任某某工地尼汝工段进行硬化路面铺装,运输沙浆返回工地搅拌站再次装沙浆途中翻车死亡,当时并未找到尸体,直到2016年10月8日才找到尸体并且火化。期间双方私下多次交涉都没有结果。现双方已经无法静下心来,商谈此事。了解情况后,协调小组工作人员兵分两路,一边安抚死者家属,一边约双方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施工方表示愿意给予死者家属赔偿,但死者父母提出要求赔偿40万元,表示不接受。因双方对赔偿金额的要求差距太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2016年10月24日,协调组工作人员再次约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人员详细的讲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终于在当天下午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达成协议。
一起可能激化的矛盾在协调小组的介入调解下,得以成功化解。
农民工家属拿到了赔偿款,表示感谢工作人员几天来的帮助。双方的纷争最终得到了解决。农民工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我们应该给予其以及家属更多的帮助,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