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香格里拉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开始征收第三季度排污费,此次征收排污费企业为建筑类企业,共涉及7家。
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首先向建筑企业下达建筑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申报表,通知业主尽快填写并交到环保局;然后工作人员根据上交申报表核算出企业所需缴纳的排污费,向企业负责人下达缴纳决定书,企业根据要求到规定银行缴纳排污费,工作人员进行对账。
截止10月8日,2家企业缴纳排污费共计27380元。其余6家企业均已完成排污费申报表的填写,正在进行核算,监察队将加快工作进度,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排污费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