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司法所惯例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一定为“集中教育日”,2016年9月26日,司法所召集辖区6名社区矫正对象组织“集中教育日”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维稳工作精神,做好国庆期间维稳工作,此次司法所重点宣传以下内容:一是重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落实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每周一电话汇报工作;二是宣传《交通安全法》《森林法》《消防法》,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出行、生产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同时强化安全意识;三是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反分裂反邪教知识,禁止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境外非法法会、组织;四是强调国庆期间相关要求,严防期间出现违法乱纪行为。
通过这次教育,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夯实了地方和谐稳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