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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学习 《周恩来同志谈共产党员自我改造》
发布时间:2016-09-01 14:29
来源: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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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 <周恩来同志谈共产党员自我改造> 的通知》,市司法局党支部8月31日下午召开学习《周恩来同志谈共产党员自我改造》专题会议。会议由政工科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政工科长杨丽琴通知传达学习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周恩来同志谈共产党员自我改造有关论述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明确学习任务。并对全局党员干部提了三点要求:

一是践行“两学一做”,加强自我改造,必须过好社会关。每一名党员在践行“两学一做”时,要把“党员身份”时刻亮出来,行为方面必须符合党员的身份,自觉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二是践行“两学一做”,加强自我改造,必须过好政治关。一个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就是承认党的纲领、章程,履行党员义务,严守党的纪律,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

三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过程中,每一名党员都要做到:自律和他律一体,学习好、实践好,切实提升自身的思想境界、认识水平和责任意识,不断改造自己,真正做到以身作则,树立起党员的良好形象。

最后,会议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深入学习《周恩来同志谈共产党员自我改造》,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切实进行自我改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升,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加强自我改造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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