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迪庆州2014—2016年社会事业项目进行稽察的通知》(云发【2016】480号)及州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个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求项目业主、工程标、服务标准备好各项资料,并由我局社会股牵头对涉及项目进行自查,形成我市汇报材料及项目情况进展表。
根据省州安排,8月19日、20日,省发改委稽察特派员、助理和州级领导对我市对金江镇车轴村和新建村卫生室、香格里拉市妇幼保健院、红旗小学和那赤塘小学教师周转宿舍、独克宗红军长征纪念馆藏公堂景区等项目建设进行实地察看。
21日结合实地察看结果,在我局会议室对2014—2016年社会事业项目进行资料查看,从项目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财务报表、竣工资料等对整个建设项目所有资料进行一一察看,并对出现的问题给予当面指出及解答。
通过项目稽查,使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对国家有关项目管理的规定加深了解,增强项目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我市政府投资各项工程的落实与进度,保证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管理措施的不断完善和责任落实,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对卫生项目进行实地稽察)

(进行项目资料稽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