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新修订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市安监局多措并举积极做好新形势下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一是停止受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审批。
二是制定新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流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事前告知、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三是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自评审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自验收。
四是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主体责任。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