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旅行社监管。推行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一系列标准旅游合同文本,并对旅行社标准合同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防止旅行社、导游员擅自增加购物点和旅游自费项目等行为;规范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变更管理, 依法办理旅行社变更手续并及时公告;加大前置管理的力度,对违规行为及时提醒、警示。全年共审核办理了3家旅行社设立手续。对海氏旅行社、千禧旅行社、千里之行旅行社进行星级评定。
(二)严格导游队伍监管。严把“准入关口”,强化在岗培训,严格监督管理,规范导游人员的执业行为。对全市持有国导证导游进行了年度审核;规范导游证(IC卡)管理,认真做好资格审核、IC卡制作、换发导游证、办理调出手续等工作。坚持日常检查和重点时段检查相结合,以动态检查旅游团队、暗访等方式,对导游员讲解、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办理临时导游上岗证43张,遗失补办IC卡有16张。
(三)实行星级饭店动态监管。开展2016年度星级酒店复核,对硬件设施、星级意识、服务质量与星级标准不符的饭店,下达整改通知,维护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8-2010)的权威性。对香莱华等3家提出星级评定申请的酒店进行初评,根据初评结果下达整改通知,对已完成整改并提出复核申请的3家酒店进行终评,有2家通过复核,1家未通过。目前我市城区在营业的星级酒店有82家,非星级酒店有64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