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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做好全市农户、社区低保户民房统一保险
发布时间:2016-07-28 15:27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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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房应急保障工作是我市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一项民心工程。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民房造价也越来越高,每户2万元的补偿款的确难以解决根本性问题。为此,我局提高了2016年民房保险额,每户保费提高至30元(比上年户均增加10元),每户保额3万元。民政局核实全市农户、社区城镇低保居民户民房户主名册,及时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2016年民房统保协议。全市纳入统保的民房共计27839户,每户保额3万元,保费合计83.51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7.479万元)。

民房火灾后,索赔时需提供乡镇、村委会(社区)的证明材料、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银行账户复印件,保险公司承诺在3至10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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