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枪爆物品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文件精神,坚持深入排查整治与主动发现打击相结合,做好易制枪爆物品原材料及射钉器(弹)、小五金等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和登记检查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
一是局长带头开展签订枪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和不私藏枪爆物品承诺书。督促局机关各股室、直属机构及下属 单位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原则,严肃开展内部自查和警示教育,严格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干部职工主动上缴私藏的枪爆物品。
二是组织执法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深入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物流配货市场以及可能私制、私存易制枪爆物品原材料及射钉器(弹)、小五金等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滚动排查。

截至目前,我局共签订《不私藏枪暴物品承诺书》68份,《枪暴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