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浓厚氛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及《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6〕4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按程序要求由学校收集审核上报,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审核。现将符合颁发“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条件的教师情况公示如下(附后)。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2016年6月4日-6月8日)向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反映。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当面反映。
http://www.xgll.gov.cn/uploadfile/2016/0606/20160606105505943.xls
反映电话: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7-8230802)
香格里拉市教育局(0887-8225507)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香格里拉市教育局
201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