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迪庆州人民政府批准的供地方案(迪政复〔2016〕11号)要求,市国土局于2016年5月17日将位于香格里拉市东旺乡胜利村委会吉里村民小组、克赛村民小组、色仓村民小组、羊都村民小组、上游村委会很永(日林)村民小组、色央(朱来)村民小组、新联村委会比荣村民小组、依嘴村民小组、跃进村委会阿布村民小组、格罗村民小组、江村民小组、普路村民小组、中心村委会白送村民小组、白玉村民小组、龙村村民小组地段的滇川通道云南香格里拉很永至四川得荣毛屋段三级公路一、二期建设项目,面积105.2237公顷,划拨给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做为公路运输用地,划拨电子监管号为:5334212016A00030。划拨之后,使用本宗建设用地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本决定书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本决定书向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