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东旺林场(站)为了加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落实,注重宣传、提高认识、集体决策做到使用资金公正公开、安全简便、及时高效、按时兑现、加强监管、专款专用。到东旺乡五个村委会进行资金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东旺林场(站)尼玛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