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实施全省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承办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州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在案件。
(十二)承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香格里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行政单位,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内部共设13格股室(办公室、人才中心、工资福利股、劳动监察、仲裁科、就业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基金监督科、职业能力建设股、职改办、公务员管理个科)单位编制共有52人,其中:行政编44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编制数52人,在职实有人数52人,遗属补助2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两辆属于行政执法车属于特殊车辆、一辆属于特殊车辆)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6.45万元。其中,一般
公共预算拨款14.40万元,上年结转475.31万元;支出包括:(按各部门类款项说明)社会保障与就业913.06万元、医疗卫生310.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40万元。
(二)关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0.95万元,其中:
①人员经费46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67万元、津贴补贴260.97万元、奖金10.6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6.36万元、绩效工资14.90万元、住房公积金48.40万元;遗属补助1.04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6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67万元、印刷费7万元、差旅费7.12万元、公务接待费3.50万元、工会经费8.07万元、福利费0.16万元、培训费2.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8万元。其他交通费7.58万元;委托业务费20.54万元;劳务费12.87万元;电费5.50万元;水费5.20万元;手续费0.83万元;邮电费5.63万元。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35.50万元其中:①人员经费436.41万(社会保障缴费436.41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78.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73万元、印刷费4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培训费2.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0万元。其他交通费7.58万元;委托业务费3.00万元;劳务费3.00万元;电费3.50万元;水费2.30万元;手续费1.20万元;邮电费5.63万元。
(三)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2万元(公车运行经费5.42万元、现实保有车辆3辆)),公务接待费3.5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人数为200人次。)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2.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减少0.58万元。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2.14万元,减少三公经费的主要原因是,压缩车辆维护费接待费。
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5日
http://www.xgll.gov.cn/uploadfile/2016/0506/201605061051577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