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4号)要求,我局从2013年7月起对我市涉及高海拔折算工龄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收集汇总并测算待遇。调动文件及参加工作文件是我局工资局落实高海拔折算工龄所必须的相关材料,资料的完整性及准确性直接影响到个人待遇,我局工资局认真核实了单位上报的相关材料,对个人的高海拔折算工龄做进一步精确核算。
我局于2016年5月4日完成了全市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2013年7月到2016年4月期间人员变动及招录人员发放高海拔依据材料的整理完善汇总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