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迪办发电〔2016〕18号)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造林绿化条例》,适龄公民每人每年要完成义务植树3-5株,根据林业双增目标责任状,城镇居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要达到90%以上。全民动员 全社会动员全面实施2016年度机关春季义务植树的高潮。让我们抓紧香格里拉的造林季节,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负责地种好每一株树,种好一株,成活一株,种完一片,成林一片,为建设我们自己的幸福美好的香格里拉家园尽好自己的一点义务,以实际行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2016年香格里拉市城区机关春季义务植树时间为4月7日—16日。
2、2016年香格里拉市城区机关春季义务植树基地确定在建塘镇纳赤河沿岸,树种为柳树,用大苗栽植,总株数2500株。由驻香格里拉市的省级、州级单位以及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义务植树的方式完成植树任务。
3、市住建局负责落实各单位植树地块,划分责任区,落实各单位责任并签订责任书。
4、香格里拉市林业局提供义务植树所需苗木,并负责现场技术指导。三年内协同州绿化委员会、州纪委、市绿化委员会、市纪委、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义务植树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5、植树工具费用、交通费、管理费和种植土不合格需要换土的相关费用由各参加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单位准备植树工具,浇水工具,具体落实种植及养护管理。灌溉用水、义务植树的整地、栽植等费用由各参加义务植树的各单位自行承担。
6、各单位负责各自地块的后续管护,浇水、施肥、抚育,确保成活率,经年底验收不合格,确需第二年补植补造的,其相关的种苗费用、管护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三年内必须保证成活率为100%。
7、此次活动由驻香格里拉市的省级、州级单位以及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0多个单位3000多人参加,种植柳树苗2500株。悬挂布标9副,出动宣传车9个台班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