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共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确保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院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对“两个规定”的具体内容记进行集中学习和讨论;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将“两个规定”发送至全院各庭室,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两个规定”的各项要求,切实提高全体干警贯彻执行“两个规定”的主动性、自觉性,自觉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使“两个规定”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二是领导率先垂范,确保落实到位。对于“两个规定”的落实,首先应从内部、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各项规定做出表率,通过主动学习和自我鞭策,让清正之风渗透到干警工作和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渗透到思想行动的方方面面,确保法院队伍纯洁稳定。为此,我院召开党组会,形成共识、强化责任,要求各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管理好所管部门、所管干警,抓好作风建设。各部门分管领导带头严守“两个规定”,结合下半年各部门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管理,既要抓好案子,又要带好队伍,确保案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
三是明确规定要求,确保认识到位。明确属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都要记录;对于违法干预的,要进行通报;违法干预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要求操作,坚持规范记录,全程留痕,随案附卷,及时报送,做到有据可查,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定政策“红线”,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四是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案件记录。为了让“两个规定”更接地气和规范使用,纪检监察部门将贯彻落实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两个规定”提出的具体要求下发给各庭室,要求各庭室也建立案件留痕工作台账,每一位法官对每一案、每一环节都要做到有记录,勇于担当,真正切实做到如实记录和有效监督,确保案件全程留痕。进一步加强制度研判和完善,力求从源头上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的处理。对外建立常态报送机制,按照规定要求坚持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必要时实行立即报告,切实将“两个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宣传力度,确保监督到位。将“两个规定”全文公布在电子屏上不间断滚动,并在宣传栏全文粘贴以及院内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箱,以便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我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