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省卫计委关于资助参保参合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减轻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负担,经召开局务会同意,我局拨付市卫计局2016年度参合低保及普通参合农民的参合资金:参合低保人员(54487人×120元=6538440元);一般普通参合农民(47786人×70元=3345020元),共计9883460元,大写玖佰捌拾捌万叁仟肆佰陆拾元整,专款用于民政代缴新农合参合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