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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市安监局学习《迪庆州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16-04-13 10:36
来源: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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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上午,市安监局召开全局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了《迪庆州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会上,局长和正先同志全文传达学习了《迪庆州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并就全局抓好学习贯彻《规定》工作作出了工作安排,对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各类评审活动明确纪律要求。

一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认识到《规定》是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细化,促进全州公务员廉洁从政的又一项新举措;二是要把贯彻落实《迪庆州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作为今年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虽然目前系统项目、各类评审、验收活动少,但全局干部职工也要自觉遵守《规定》各项要求,加强管理,自觉接受监督,防范风险;三是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参加本单位、本系统管理、组织的各类项目的评审、论证、考核和验收等活动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领取评审费、验收费等报酬。在受邀参加其他单位、其他系统管理、组织的各类评审活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受邀参加其他单位、其他系统管理、组织的各类评审活动,应当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制度,符合规定领取报酬费用的,应当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符合规定领取的报酬费用应通过本人工资卡、公务卡发放;四是严肃纪律要求,对违反《规定》领取、发放报酬费用的将责令退回,情节严重的,按程序交市纪委、市监察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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