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学习《迪庆州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通知
根据中共香格里拉市纪委文件关于转发《迪庆州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通知》香纪发﹝2016﹞17号文件要求,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6年4月11日早上9点在局大会议室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迪庆州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会议由孙建国书记主持,纪委书记赵永红传达学习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本系统从事评审活动的干部职工参加各类评审活动时,不得以任何形式领取报酬费用。二是领取符合规定的报酬费用应通过本人工资卡、公务卡发放。三是违反廉洁自律、工作纪律等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问责、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违反规定领取的报酬费用责令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