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尼西乡党委书召开全乡第二季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中安排部署的内容。为了提高全乡林业工作效益,创造 “平安林区”的良好的工作氛围。使全乡林业工作建设全面推向前进。尼西林场(站)召开全体职工、护林员、管护员会议,再次安排和部署了以下几点事宜:
一、森林防火工作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从3月26日起,进入云南省“无火清明”森林防火武装统一行动时间,期间有省、州、市等林业相关部门将对此工作进行监督。因此我乡务必要加强各自辖区内的巡护工作,并实现“文明祭祀、无烟清明”。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1、职工常态化实行24小时值班制;2、要严格把关好进山人员,没有特殊情况,坚决不允许人员进山,如有进山人员务必要填写好入山登记册;3、要加大力度宣传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加强防火巡山巡护力度,要坚持每天巡山汇报巡护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力度,监督违章野外用火。在林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①、做饭、取暖灯生活用火;②、在林区内违规拉电线;③、乱丢烟头;④、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油锯)和生产用火必须严格管理,防火期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将火源隔离在林区外;如需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务必要向村、乡、林场上交野外用火申请书,经批准后才可用火。用火期间护林员及管护员要做好现场监烧工作,做到人离火灭,并要向百姓指导扑火技能。4、严格排查各自责任区内存在的火灾隐患,责任区内有森林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如发生森林火警火灾要及时上报林业工作站并第一时间到现场扑救林火,无条件服从林场的安排,井然有序的投入到扑救林火的工作中。5、特别强调要加强清明期间的防火宣传,务必要监督好上山祭祀的问题,做到最后一个离开现场的人员,并做到人离火灭的准则;6、实行严格的奖惩制若片区工作人员、护林员及管护员没有尽职尽责巡山巡护的,林场(站)将扣除全年的绩效工资;对不巡山巡护、不及时上报巡山情况的护林员及管护员林场不仅要扣除全年的绩效工资,而且要扣除相应的工资,并予以辞退。要求全乡村级护林员及管护员配合片区负责人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巡护工作,以确保各自管辖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林政工作 1、在没有完善林业相关部门同意的手续前,坚决不允许私自超占、乱采乱挖林地及乱砍滥伐林木。特别是要监督和把关好乡、村整村推进发展的产业项目及公路修建的施工单位,解决不允许出现未批先占的行为,一旦发现要及时上报林场(站),我场(站)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特别对江东村及汤满村的片区工作人员强调,务必要把关好“尼塔公路”修建期间森林防火、林政、森防等相关林业工作,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上报林场(站),并以及时处理,坚决不允许出现隐瞒不报、谎报的行为,更不允许图工作便利而谋取他人利益及卖人情等行为。一旦发现林场将辞退该工作人员,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我场(站)全体职工、护林员、管护员认真听取了会议相关内容
三、森林病虫害:巡护期间发现林区内有病虫害,要及时上报林业有关部门。如因隐瞒或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而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止条例》中的相关条例进行严厉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