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香格里拉市良好的旅游秩序,切实保护游客合法权益,针对我市旅游市场投诉及案件主要集中在旅游购物过程这一特点,自2016年3月7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局领导的安排。我局文化旅游执法大队对香格里拉市范围内的所有旅游购物经营场所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大检查。

此次活动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对无证照经营以及未经等级评定(认定)经营场所接待旅游团队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在行动中,重点对214线周边(白塔至开发区松园桥)的经营场所进行巡查,并发放(张贴)《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禁止未经等级评定的购物店接待旅游团队的通知》通知要求“凡未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评定等级的购物店一律不得接待旅游团队;旅游经营者不得超越认定或评定的等级进行宣传;未经认定、评定的不得使用等级标志和称谓。

从即日起,我局文化旅游执法大队将对此类经营行为进行常态化巡查,一经发现,将按照《云南省旅游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作顶额罚款处理”。二是进一步规范证照齐全,已经等级评定(认定)场所的经营行为。在行动中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证照齐全,已经等级评定(认定)场所的经营行为。重点对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低价欺诈等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整治。